文/ 青林國際出版 發行人 林訓民
玩具書=立體書=可動書;
玩具書≠紙藝品;玩具書≠紙雕;玩具書≠玩具
上述純就玩具書(toy book)以兒童文學及童書出版印刷發展的歷程而言,但現代西方歐美童書出版業界對玩具書較普及或廣泛的說法應稱為立體書就是(Pop-up Book),另也有稱之為可動書(Movable Book)。但我們如要把近代所有各類型的立體書,都統稱之為遊戲書(Playbook)或玩具書(Toy book)應屬合適。因此,我們就把所有超越傳統紙本的圖書在中文的論述或稱呼上都統稱為玩具書。
另外,玩具書與<紙雕>或<紙藝品>或<立體賀卡>及其他<紙藝裝飾或<紙製玩具>是有很大不同的,其中最大不同處是玩具書必須具有書的內容之本質與特色。上面說過就玩具書的歷史淵源而言,玩具書應是兒童文學出版品圖畫書中的一種特別分類,更精確地說是圖畫書中的「搞怪類」或「創意升級」的延伸品或另類圖畫書。
上述玩具書與<圖畫書>或<紙藝品>或<紙雕>或<紙玩具>仍有其基本上的區別。玩具書的特質應包含:
- 在書頁中應有創意上的機關設計並有助理解書的內容或意義。
- 有平面圖文外的空間延伸或加強,以增加閱讀者的理解與想像的激發與拓大。
- 有添加的趣味效果或驚奇的振撼,加強閱讀者的注意力與對書的興趣。
- 為擴大或增縮減的效果,設計上有機械,立體,空間,聲音,形象或圖像的延伸、增加閱讀的效果。
- 為增加視覺與互動效果,而有可互動,可操作,可翻、拉、推、旋轉、展開、關閉、延伸、攤開等移動的位置設計。
- 要有知識,教育,學習啟發的內容,文字或圖像,而非純裝飾或好玩。
- 除普通紙質以外的材料或配件,可附加,內嵌至入頁中或隱藏在封面或其他不同材料中以增加閱讀的可讀性,趣味性。
簡言之,玩具書應具下列諸項特質:
內容知識、機關配備
設計原理、材質 翻動、製作、發現
體驗、探奇、驚喜效果 修復 、創意研發、收藏
愛玩是孩子的天性,遊戲是孩子的生活重心,遊戲最常見的工具就是玩具;學習則是孩子成長的必要過程,學習最典型的形式是書;玩具書就是兼具了書的內容和形式,也擁有玩具的趣味和功能,玩具書把跳出平面的書的限制範圍,創造了三度立體的空間,提供讓孩子可以「動」手去「玩」的物件,和設計讓用眼去發現去探索的機關和結構,美妙藝術美感的視覺圖像讓孩子去鑑賞體會,它有劇本、屏幕和舞台,自己編導自行演出科學知識、童話故事、文學名著,閱讀想像創作、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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